樁徑0.8m以下的需埋設兩根檢測管,兩根檢測管必須固定在鋼筋籠內(nèi)同一直線上。樁徑0.8m-2.0m的需埋設三根檢測管,三根檢測管必須呈等腰三角形固定在鋼筋籠內(nèi)。2.0m以上的需埋設四根檢測管,四根檢測管必須呈正方形固定在鋼筋籠內(nèi)。然后在根據(jù)樁基的實際深度,乘以相應的套數(shù),得出聲測管的具體米數(shù)。當然因為聲測管是預埋在地下的,所以要超出地面50-70cm,以方便后續(xù)的監(jiān)測工作。
為保證樁孔在檢測時:
1、保管:聲測管在裝卸搬運過程中,在工地存放時,以防雨淋生銹,在搬運或安裝時,不能一頭著地。
2、加工聲測管(48mm)應采用按圖紙要求(無承臺情況下有效樁長+5cm,有承臺情況下有效樁長≥+30cm)。底部高于鋼筋籠底部5cm,頂部無承臺高出樁頂10cm,有承臺高出樁頂不小于30cm。在鋼筋籠內(nèi)側(cè)周邊按方形預埋4根,底部采用80×mm80mm×5mm鋼板先焊接于主管上,要求鋼板焊接嚴密,在聲測管頂部采用80×mm80mm×5mm鋼板焊接于主管上,或者用木塞子封堵。
3、檢驗當鑿除樁頭后,即時用測繩。
檢測數(shù)量規(guī)范見附件:
《建筑樁基檢測技術規(guī)范》(JGJ106-2003J256-2003)《公路工程基樁動測技術規(guī)范》(JGJ/TF81-01-2004)《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(guī)范》(GB50330-2002)
《建筑樁基技術規(guī)范》(JGJ94-2008)
《深圳市基坑支護技術規(guī)范》(SJG05-2011)
粵交監(jiān)督[2005]381號文件